2006年4月1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无证运爆竹 违法被拘留
戴发祥

  淳安县汾口镇两位余姓村民乘凌晨之机偷运烟花爆竹,在经过开化县华埠收费站时,被华埠交警中队的民警拦下。为了逃避处罚,余某拿出300元钱往民警的口袋里塞,被民警严辞拒绝。交警将该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案移交给了治安大队处理。近日,开化警方对两人分别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。